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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2 18:51:35  浏览:881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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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 1 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商  务  部  部 长:高虎城

2013年5月9日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13 年修订)



山西省
1.牧草饲料作物种植及深加工
2.小杂粮、马铃薯种植及产品开发、生产
3.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5.采煤矿区采空、塌陷区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6.非金属矿(高岭土、石灰石、硅石、石英砂)综合利用(勘探、 开采除外)
7.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8.焦炭副产品综合利用
9.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10.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2.高档玻璃制品、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技术开发和产品
生产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不锈钢制品生产
15.高速列车用钢、非晶带材等钢铁新材料
16.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
17.钢丝绳芯橡胶输运带生产
18.液压技术系统及模具生产
19.旱地、山地中小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制造
   20.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 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21.大型煤矿综采设备和防爆机电产品生产
22.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零部件生产
23.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
24.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
2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9.艺术表演培训和中介服务及文化用品、设备等产业化开发
3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
   1.绿色农畜产品(乳、肉、绒、皮毛、马铃薯、蔬菜)生产及加 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2.松香深加工
3.盐湖生物养殖加工与综合利用
   4.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 续产业开发
   5.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中低产田改造等技术 开发与应用
6.日处理甜菜 3000 吨及以上甜菜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7.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
8.铜、铅、锌、镁等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9.非金属矿(高岭土、红柱石、膨润土、白云石、晶质石墨、珍 珠岩、沸石)综合利用及精细加工(勘探、开采除外)
10.毛纺织、针织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
11.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12.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13.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开发和利用(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 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14.利用乙烯与氯气通过氧氯化法生产 30 万吨/年以上 PVC,废 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利用
   15.高性能硅油、硅橡胶、树脂,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 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等
16.硅材料及其应用
   17.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8.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 制品生产
   1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20.碳纤维产品生产及其应用
21.天然气压缩机(含煤层气压缩机)制造
   2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23.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 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24.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5.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
26.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7.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0.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31.冰雪、森林、草原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
3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辽宁省
1.肉鸡、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镁、锆石加工及综合利用(中方相对控股)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和 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航 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8.金属包装、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制造
   9.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 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0.飞行员培训、航空俱乐部(限于合资、合作)
11.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2.高精度铜、铝及合金板带材深加工
   13.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 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6.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7.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18.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 续产业等项目


吉林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肉鸡、肉鹅、生猪、肉牛、肉羊和梅花鹿饲养及产品深加工
   3.人参、鹿茸、山葡萄、果仁、山野菜、菌类、林蛙、柞蚕、蜂 蜜等长白山特色生态食品、饮品的开发和加工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硅藻土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6.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7.褐煤蜡萃取
   8.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 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生产及其生产所需辅助材料、碳纤维复 合材料及其制品生产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生物质能发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汽车金融服务
   1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0.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 品开发
21.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及滑雪场建设、经营
2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3.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 续产业等项目

黑龙江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利用境外资源的木材加工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日处理甜菜 3000 吨及以上甜菜制糖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6.马铃薯深加工
7.肉鹅、肉鸡、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加工
   8.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硅基及光伏新材料
11.钛矿冶炼及钛制品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12.切削刀具、量具、刃具制造
   13.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4.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5.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6.电网智能管理控制系统设备制造
17.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8.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0.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1.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 品开发
22.森林、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及滑雪场建设、经营
23.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4.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 续产业等项目


安徽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高岭土、煤层气(瓦斯)、矿井水及天然焦等煤炭伴生资源综 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3.非金属矿(方解石、膨润土、高岭土、凹凸棒粘土、石灰石、 石英砂)综合利用(勘查、开采除外)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6.铜、锌、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7.高档无缝钢管、石油油井管制造
8.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 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3.新型干法水泥成套设备制造
14.电动叉车、30 吨以上液压挖掘机及零部件开发与制造
   15.500 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 万吨级 /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 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
16.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7.家用电器、家电用板材及零部件制造
18.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9.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
20.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2.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2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4.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 品开发
   2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江西省
   1.脐橙、苎麻、竹、山药、莲、葛等特色、优势植物种植及深加

   2.铜矿选矿、伴生元素提取及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及循 环利用
   3.高岭土、粉石英、硅灰石、海泡石、化工用白云石等非金属矿 选冶、应用及深加工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利用境外钨、镍、钴、钽、铌等稀有金属资源深加工、应用产 品生产及循环利用
   6.利用乙烯与氯气通过氧氯化法生产 30 万吨/年以上 PVC,废盐 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利用
7.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8.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 发与生产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2.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3.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14.空调、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生产
15.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16.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7.锂电池等锂产品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8.光学部件及镀膜技术的研发、应用及制造
1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中 方控股)
   23.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 品开发
24.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河南省
1.生猪、肉牛、肉羊、小家禽饲养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4.镁、锌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技术产品开发与生产
7.超硬材料产品生产
8.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
   9.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0.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1.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2.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 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15.300 马力以上配备无级变速器轮式拖拉机,300 马力以上拖拉 机关键零部件:无级变速拖拉机发动机、变速箱、液力联合控制系统、 双输入双输出无级调速装置
   16.500 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薄煤层综合采掘设备,1000 万吨级 /年及以上大型露天矿关键装备;12000 米及以上深井钻机、极地钻 机、高位移性深井沙漠钻机、沼泽难进入区域用钻机、海洋钻机、车 装钻机、特种钻井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17.电能综合管理自动化设备制造
18.LCoS、DLP、液晶等新型投影显示技术产品开发及生产
19.空调、电冰箱、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制造
20.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2.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3.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4.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湖北省
1.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高档纺织品及服装工艺技术开发
3.无纺布及医用纺织品生产
   4.动植物药材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7.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8.空调、高效节能压缩机及零部件制造
   9.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 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1.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 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
12.特种钢丝绳、钢缆(平均抗拉强度>2200MPa)制造
13.激光医疗设备开发与制造
   14.光电子技术和产品(含光纤预制棒、半导体发光二极管 LED)
开发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汽车加气站建设和经营
18.医疗和养老服务业
   19.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湖南省
1.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
2.锌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3.铋化合物生产(中方控股)
   4.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 发与生产
   5.激素类药物深度开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 禁止类的除外)
6.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7.大口径钢管材加工
8.硬质合金精深加工
   9.30 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 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 马力及 以上履带推土机、6 吨及以上装载机、600 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架 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 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 吨及以上全 地面起重机、钻孔 100 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 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 生设备、1 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 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 力 25 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0.60C 及以上混凝土输送泵、50 米及以上混凝土泵车、混凝土 布料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喷射机械手;起升机械:塔式起 重机、50 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50 吨级以上轮胎吊;路面机械:12 米及以上沥青路面摊铺机、4 吨以上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26 吨以上 全液压压路机、垃圾收运和处理设备及系统等产品
   11.大型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 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 25 兆 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2.新型橡胶机械成套设备制造
   13.消费类电子产品整机、光电子、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的开 发和制造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6.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17.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9.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广西自治区
1.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 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3.日处理甘蔗 5000 吨及以上的蔗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4.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上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 装置;单线 5 万立方米/年以上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5 万立方米/ 年以上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5.松香深加工
6.锌、锡、锑、钨、锰等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7.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民族特色工艺品及包装容器材料生产
   8.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工业陶瓷、特种陶瓷等高技术陶瓷的研 发与生产
   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0.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 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11.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13.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4.大型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 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压力 25 兆 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1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7.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1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9.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0.文化演出场所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1.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重庆市
   1.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开发及产品深加工(列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4.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 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高性能、高附加值聚氨酯和工程塑料产品开发和生产
7.铝、镁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排气量 250ml 及以上高性能摩托车整车(外资比例不高于 50%)
   9.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以及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领域指南》的子午线轮胎关键原材料生产
   11.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2.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13.线宽 0.25 微米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
14.500 千伏及以上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研发及制造
   15.三级能效以上节能环保型家电整机,压缩机、电机、变频器、 液晶面板等关键零部件生产,无线输电、裸眼 3D、体感输入等新技 术开发
16.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17.二氧化碳回收、一氧化碳等特殊工业气体制备及应用
18. FINEX 技术及高速、无头连轧
1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2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23.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四川省
1.红薯及非粮作物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
2.生猪、肉牛、肉羊、小家禽畜(含高原畜产品)饲养和深加工
3.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4.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5.葡萄酒及特色水果酿酒
   6.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 (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7.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8.以境外木、藤为原材料的高端家具生产
9.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10.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11.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 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12.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生产
   13.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4.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5.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6.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1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低断面 和扁平化(低于 55 系列)、大轮辋高性能轿车子午胎(15 吋以上), 航空轮胎及农用子午胎的生产
   18.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19.30 吨以上液压挖掘机、6 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320 马力 及以上履带推土机、6 吨及以上装载机、600 吨及以上架桥设备(含 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400 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100 吨及以上 全地面起重机、钻孔 100 毫米以上凿岩台车、400 千瓦及以上砼冷热再生设备、1 米宽及以上铣刨机;关键零部件:动力换挡变速箱、湿 式驱动桥、回转支承、液力变矩器、为电动叉车配套的电机、电控、 压力 25 兆帕以上液压马达、泵、控制阀
20.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1.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 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
   22.3000KW 以上大型、重型燃气轮机高温部件及控制系统研发制

23.半导体照明材料上下游产品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制造
24.精密电子注塑产品开发及生产
   25.液晶电视、数字电视、节能环保电冰箱、智能洗衣机等高档 家用电器制造
26.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及生产
27.天然气压缩机(含煤层气压缩机)制造
28.物流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
29.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30.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31.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2.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33.动漫创作、制作(广播影视动漫制作业务限于合作)及衍生 品开发
34.艺术表演培训和中介服务及文化用品、设备等产业化开发
35.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贵州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马铃薯、魔芋等产品深加工
4.畜禽、辣椒、苦荞、山药、核桃深加工
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6.钛冶炼(限于合资、合作)
7.用先进技术对固定层合成氨装置进行优化节能技改
   8.利用甲醇开发 M100 新型动力燃料及合成氨生产尾气发展新能 源
9.利用工业生产二氧化碳废气发展工业级、食品级二氧化碳
10.己二酸生产
   11.采用先进技术建设 30 万吨/年及以上煤制合成氨及配套尿素 项目
   12.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 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15.高性能铝合金系列产品开发
16.新型短流程钢铁冶炼技术开发及应用
17.非高炉冶炼技术(直接还原)
18.磨料磨具产品生产
19.新型凿岩钎具的开发及用钢材料生产
   20.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21.汽车零部件制造: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 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 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 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 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22.有特色优势的特种工程机械、架桥铺路机械、破碎机械、液 压基础件、数控机床、节能环保装备、4MW 燃汽轮机及以下产品等开 发及制造
23.复式永磁电机抽油机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
   24.复杂地质条件的矿用开采、掘进、提升、井下运输等特种设 备及产品的开发与制造
   25.适用于西部山区的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 节水灌溉、小型抗旱设备及粮油作物、茶叶、特色农产品等农业机械 开发与制造
26.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7.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8.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30.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31.茅台生态带综合保护及赤水河流域遥感技术应用示范
3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云南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铜、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4.特色食用资源开发及应用
5.符合生态与环保要求的亚麻加工、开发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6.利用木薯、麻风树、橡胶籽等非粮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 (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7. 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8.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 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9.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0.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 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1.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12.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3.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4.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6.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17.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西藏自治区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
3.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方控股)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牛羊绒、皮革产品深加工及藏毯生产
6.花卉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7.林下资源的培植技术研发和林下产品深加工
8.青稞、牧草等农作物新技术的开发利用
9.高原特色食品资源开发利用
   10.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1.藏药新品种、新剂型产品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 录》禁止类的除外)
   12.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日用玻璃 制品及极具藏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
13.物流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
14.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5.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6.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8.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陕西省
   1.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后续产业开发
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3.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4.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 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的生产与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 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 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 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7.钛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高炉煤气能量回收透平装置设计制造
9.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的生产和供应
   10.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11.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 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12.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3.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4.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15.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 50 万以上城 市中方控股)
1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甘肃省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瓜果、蔬菜、花卉种子的开发生产(中方控股)
3.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
4.优质啤酒原料种植、加工
   5.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 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
6.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7.铝、铜、镍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8.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 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 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 不高于 50%)
   9.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 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
10.太阳能发电及设备制造业
11.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2.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13.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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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和有关要求,科学指导各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



为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示范区的申报和审批

(一)示范区的申报原则。示范区创建采取自愿申报和逐级申报原则,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符合条件的地区均可申报作为示范区。

(二)示范区的审批程序。示范区分国家级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两个等级,卫生部和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国家级示范区和省级示范区的审批工作,具体程序为:

1.拟申报示范区的县(市、区),以当地县(市、区)政府的名义,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统一上报至所属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

2.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示范区创建、申报和考核评估工作,考核合格者命名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并推荐一定比例的省级示范区参评申报国家级示范区。申报材料由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上报至国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申报表可参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附件1)。

3.卫生部组织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命名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并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

二、示范区的管理及考评

(一)卫生部对全国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

(二)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省级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省(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业务培训。

(三)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能和管理方式由各省(区、市)自行制定。

(四)各示范区政府应当成立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五)国家级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示范区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期间还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考核评估,考评具体参照《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试行)》(附件2)。考核不合格者,将限期改进,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国家级示范区称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每年对示范区进行督导和考核,并将示范区进展情况和考核结果上报国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附件:1.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表


2.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附件:
http://www.cnstock.com/image/201103/24/20110324113749981.pdf



“大浦事件”与检察官起诉裁量权

2000年12月18日 15:21 龙宗智

  日本大正3年(1914年),时任大隈重信内阁农商大臣的大浦兼武,为使内阁提出的增设自卫队师团及建造军舰法案能在国会审议时顺利通过,通过当时众议院秘书处秘书长林田龟太郎收买在野党议员。案发后,检察机关以贿赂罪嫌疑实施侦查。当时已转任内政部长的大浦在法务部长尾崎等人的劝说之下,决定辞去所有公职,并立誓今后绝不参与政治,退隐江湖。检察官侦查终结后,对大浦予以不起诉处分。而相对从犯林田龟太郎及受贿议员等19人均被起诉,并被判决有罪。

  鉴于大浦确已构成行贿犯罪,且事实清楚,检察官适用起诉裁量权作出的这一处分,招致舆论抨击,称检察机关“纵放吞舟之鱼”,致使“法律权威坠地”,等等。

  根据法务部长尾崎的公开说明,检察官对大浦不起诉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基于刑事政策贯彻的需要。大浦本人于事件后采取自行断绝其政治生命的自处置方式,表示其有悔悟之心,不仅无再犯之虞,而且具有向政界立下范例的意义,因而具有一般预防之效果,事实上与已受严厉制裁并无太大区别,故无追诉必要。此时若对大浦再科处刑罚,应属刑罚权的滥用。第二,基于道义上的理由。大浦的这种应对方式,与不待法律制裁即行自戕之武士相当,道义上值得肯定。第三,具有法制上的根据。起诉裁量在刑诉法中虽无明文规定,却系司法运作过程中长期实行的惯例,已经形成制度,本案亦属适于起诉裁量之案例,因此系合法处分。

  对法务部长的解释,有赞成和反对的不同意见,法学界也展开了关于大浦事件的处置与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激烈争论。以牧野英一为代表的一批法学家支持起诉便宜主义以及检察官对大浦事件的处理。他们强调刑事政策的应用,认为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无论是从刑法的社会防卫功能,实质的违法性思想,公诉时效的立法精神,微罪不检举政策取得的成绩,以及对检察官的信赖性等方面,都可以加以论证”。而对大浦事件的处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属于“超越了刑事政策的国家最高政策的范畴”。而以富田山寿为首的一批法学家则坚守起诉法定主义立场。强调贯彻法制原则实行有罪必究,认为超出微罪不检举范围的起诉裁量主义容易被政治势力所利用,作为政治权威人物等逃避法律追究的工具,因此不能以所谓最高的国家政策为由而适用起诉裁量权。

  追溯渊源,日本明治时代的治罪法(1880年)及刑事诉讼法(1890年)确无检察官裁量起诉的规定,而在学说上也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主导。但自明治18年(1885年)起,政府因苦于执行短期自由刑等带来的监狱经费的膨胀,即有意鼓励所属的检察机关对轻微犯罪予以不起诉处分(微罪不检举)。而后这项政策逐渐强化,到明治30年后,更直接以法务大臣训令的形式,作出实施“微罪不检举”的指示。到明治38年,刑法增设执行犹豫(缓刑)制度,检察实务上进一步采取对可能由法院适用缓刑的案件检察方面作出不起诉处分的具体方针,裁量不起诉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大正元年(1911年),不起诉率已达50.3%,其中裁量不起诉所占比率达24.6%。此时,检察官裁量不起诉已经不限于“微罪不检举”,对一部分非轻微案件也开始积极地依职权作出裁量不起诉处分,如上述对大浦涉嫌行贿的处理。

  由“微罪不检举”到更为广泛的起诉斟酌,这种不起诉处分的“质变”,引起了舆论的非议,也招致了法学界主张“起诉法定主义”者的强烈批评。然而,检察机关巧妙地摆脱舆论及学界的批评,并以大浦事件作为扩大并在法律上确立起诉裁量权的契机。而政府方面也支持起诉便宜主义的发展,并在修改刑诉法的提案中,明确主张全面采用“起诉便宜主义”。大正11年(1922年),日本帝国议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其中第279条规定:“根据犯人的性格、年龄及境遇以及犯罪之情状、犯罪后的情况,没有必要追诉时,可以不提起公诉。”这一规定赋予检察官在起诉问题上充分的斟酌处置权,全面贯彻了起诉便宜主义(1949年施行的日本现行刑诉法第248条,在“犯罪之情状”前增加了“犯罪的轻重”,意在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略作限制,这一条款可谓当今起诉便宜主义具有经典意义的法律表述)。而在立法当年(大正11年),不起诉率为69.1%,其中裁量不起诉之比率达53%,裁量不起诉率竟超越了起诉率。

  大浦事件的发生,对于日本起诉便宜主义的立法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